关于推荐、评选“十三五”中国氟硅行业优秀科技成果、先进科技工作者的通知
各单位:
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国氟硅行业技术水平、生产能力、 产品质量等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提高,氟硅工业为推动我国社会进步、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做出了巨大贡献。为深入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,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引导和鼓励创新,给优秀的科技工作者提供充分展示成绩的平台,吸引全社会、多层面的关注和支持,帮助他们脱颖而出、快速发展,在我国氟硅行业打造培植适合创新创业型人才成长的优良土壤,培养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创新型科技人才,加快促进我国由氟硅大国向氟硅强国的发展转变。
为推动我国氟硅行业“十四五”期间再上新台阶,经秘书处提议,报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,决定总结行业“十三五”期间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情况,对涌现的优秀科技成果、先进科技工作者给予表彰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
(一)中国氟硅行业优秀科技成果奖
(二)中国氟硅行业先进科技工作者
二、 评选范围、条件和原则
(一)评选范围
“十三五”期间成绩突出的科技工作者及科研成果。
(二)评选条件
1、“十三五”中国氟硅行业优秀科技成果奖 申报单位自主研发的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新材料、新技术、新装备、新产品等方面的优秀科技成果,带动氟硅行业相应技术的发展,促进产业结构的变革,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。
2、“十三五”中国氟硅行业先进科技工作者对行业科技创新、技术进步及产业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。从事基础研究、原始创新方面的科技工作者优先。
(三)评选原则
1、自荐和推荐相结合;
2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。
三、评选组织、程序和结果公示
(一)评选组织
协会秘书处设立评奖办公室,负责奖项的组织申报和初评工作;协会成立评奖委员会(另文下发),由评奖委员会组织评审。
(二)评选程序
1、会员单位及个人自愿申报(申报表见附件);
2、各专委会、委员会推荐;
3、评奖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,初评意见报至评奖委员会;
4、评奖委员会按照评选办法,根据初评意见研究后做出评定意见。
(三)公示
评选结果在“氟硅网”公示 5 个工作日,没有异议的,公布认定结果。
四、表彰
(一)获得中国氟硅行业优秀科技成果的项目,由协会颁发“中国氟硅行业优秀科技成果奖”证书和奖牌。
(二)获得中国氟硅行业先进科技工作者人员,由协会颁发“中国氟硅行业先进科技工作者”证书和奖牌。
(三)获奖项目和先进个人在“氟硅网”、协会“企业微信”及相关媒体上公布。
(四)在“2021 第五届中国氟硅产业大会”上予以表彰。
五、其他
本奖项为纯公益性奖励,不收取参评单位任何费用。
联系人:
郑东昊 13301237632(微同)
马新华 13911175423(微同)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9 号蓝星大厦 6 层
电话:010-64450680/644435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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